融合传承加创新才是互联网金融出路
来源:新浪财经
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中国银监会特邀顾问杨凯生2014年7月7日在《赢在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上演讲时指出,敢于藐视一切、渴望颠覆一切的魄力必须和敬畏传统、注重文化传承的理智相结合,互联网金融才会有真正的明天。
有关互联网金融的话题,前一阶段已经有过很多的讨论。去年以来我也曾就互联网金融的有关问题写过几篇文章,谈过自己的一些观点。重复的话不想多说了。今天该从哪说起呢?
我觉得似乎可以从这次论坛的发起人、主持人王利芬女士的学术背景说起,她是北大毕业的学文学评论的博士研究生,但现在对互联网、对互联网金融十分关注和投入。
很巧的是,最近我看到有人写了一篇文章,也是既和文学、文学评论相关,又和大数据相关的。这篇文章谈的是《红楼梦》研究。
过去有句老话,说开谈不讲《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今天我也就附庸风雅地从《红楼梦》谈起吧。那篇文章里说到,中科院有一个数学家,他用数理统计的方法,也可以说是用大数据的手段和思维研究《红楼梦》,并推导出了一个重要结论,就是《红楼梦》实际上是在骂雍正。
这位数学家的一个好朋友为此还专门写了一首诗,谈了通过数据的掌握和信息的分析是可以从许多扑朔迷离的现象中发现规律的。这首诗说:随机非随意,概率破玄机。无序隐有序,统计解迷离。
我想,《红楼梦》研究是一门大学问,多年来人们已将其称之为红学了。我们今天在这里当然不会去评价这位数学家对《红楼梦》的研究方法、研究结论如何,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无论是IT也好,DT也好,确实已经融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回过头去看,历史上的那些红学大家,无论是蔡元培、胡适、王国维,还是俞平伯、周汝昌、冯其庸,或是其中最“年轻”的李希凡等,无论他们是代表红学研究中的索隐派、考证派还是探佚派、评点派,他们任何一个人大概都绝对没有想到后来会有人用数据分析、数学推理的方法来研究《红楼梦》。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革,许多超出我们想象的事情正在不断出现。大数据的采集、共享、利用就是其中最具冲击力的事件。但我这里还要说一个与此不无关系的现象,去年有一家在知识界颇有影响力的出版社,利用网络搞了一个“死活读不下去的书”的调查,《红楼梦》在读不下去的十本书中居然名列第一。
对我国这样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红楼梦》,一方面有人在利用新的DT技术方法对其进行考证、索隐、研究,一方面也有一些人在网络上表达了对这部文学名著的不屑与轻蔑,这种现象应该提醒我们深思,是不是一切的一切,包括人类的理智、情感、善恶、伦理、道德都是应该并且可以数据化的呢?坦率地说,我对此是有所怀疑,并且也是有所担心的。
今天我们来谈互联网金融,谈大数据对银行业的服务经营、风险管理应该带来什么影响、究竟会带来什么影响的时候,对有些问题需要力戒浅表化、绝对化。
我还是坚持原先说过的一个观点,即在当今,没有互联网概念,缺乏大数据技术是不行的,但以为互联网、大数据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也是不对的。
例如,我们总是寄希望于大数据的充分、透明、共享,从而可以大幅度降低信息不对称,进而有效提高金融业的服务效率、风险管控水平,这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如果有的法理问题、技术问题包括文化问题解决不好,许多东西似乎也只能是理想化的一张蓝图而已。
例如,我们希望在大数据的情况下,能够通过对一系列非结构性的行为数据的关联性分析来得到我们所需要的结论。比如我们相信在金融业务中,我们可以利用大数据和搜索引擎,基于一个人、一个企业在历史上的表现,通过数学推导推算出其违约概率。也就是说我们希望并且相信数据的相关性分析可以完全替代因果性分析。
这里也有一个笑话,巴勒斯坦人爱德华·萨义德,作为一个著名的文学理论家、批评家,他有一部代表作《东方主义》,是批评西方世界对亚洲、对中东的错误认识的。
有一个人出国之后,就各国的生活习惯的差异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萨义德先生,您穿秋裤吗?》,写的是国内外人穿秋裤的不同习俗,其实在国内南北方大概在这一点上也是有差异的。至于他为什么对这篇文章起这个名字就不知道了,也许作者认为那个写《东方主义》的萨义德是研究东西方文化差异的,调侃一下吧。但不管怎么说议论一下哪国人愿意穿秋裤,哪国人从来不穿秋裤,和文学理论家、批评家萨义德是并不真正搭界的事情。
但有意思的是通过数据分析技术,这篇专门谈穿不穿秋裤的文章,被赫然列成了萨义德的社会学名著《东方主义》的书评。这也算是数据技术与人们开的一个玩笑吧。
无论怎样,我认为所谓大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是至关紧要的,而行为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意愿。
且不说凡数据造假就可能获得利益的话,数据的可信度就必然大幅下降(例如网购电商交易中的刷星级、豢养水军,信用卡非交易的刷POS等就是典型的例子),就说随着人们对自己信息安全性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对自己隐私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不少人越来越倾向于采取“不暴露”原则,他们或是不愿进入特定的平台,或是要求隐匿、删除自己的行为记录。
前不久欧盟法院就受理并判决了一起关于Google和互联网用户之间的案件。判决中提到,普通人应该享有自己某些信息不被搜索引擎检索到的权利,以保护用户“被遗忘的权利”。据说Google已为欧盟区域内的客户特别建立了申请页面,只要用户申请就可删除自己不想保留,不想被人检索到的隐私信息。如果这种法理概念不仅在欧盟,而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被广泛接受的话,那互联网金融赖以生存的大数据,将会出现一种什么情况呢?对这个问题我们也需要足够的想象力和前瞻性思维。